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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0-00766 | |
發文字號:呂政辦發〔2020〕17號 | 發布日期:2020年03月28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進一步加快鄉村旅游發展的意見 | |
主題分類: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27日 |
關于進一步加快鄉村旅游發展的意見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時間進度 |
1 |
統籌鄉村旅游發展的指導、促進和市場營銷等工作,制訂促進鄉村旅游實施意見,建立鄉村旅游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鄉村旅游發展中的實際問題。 |
文化和旅游局 |
2020年4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 |
2 |
統一鄉村旅游旅游服務標準,降低景區門票價格 |
發改委、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3 |
建立互聯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務網絡,加強區域性客源互送,構建務實高效、互惠互利的區域旅游合作體 |
文化和旅游局、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 |
持續實施 |
4 |
在鄉村建設規劃中要統籌考慮休閑度假需求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局、發改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5 |
推動體育旅游,加強競賽表演、健身休閑與鄉村旅游活動的融合發展 |
體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6 |
依托當地區位條件、資源特色和市場需求,挖掘文化內涵,發揮生態優勢,突出鄉村特點,開發一批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游產品 |
文化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等 |
持續實施 |
7 |
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鎮,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旅游小鎮,建設一批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 |
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8 |
加強鄉村旅游從業人員培訓,鼓勵旅游專業畢業生、專業志愿者、藝術和科技工作者駐村幫扶,為鄉村旅游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9 |
鼓勵藝術院團與鄉村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鮮明、藝術水準高的專場劇目 |
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10 |
大力發展鄉村紅色旅游,加強革命傳統教育,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11 |
舉辦鄉村旅游會展活動和推介活動,發揮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傳統節慶品牌效應,組織開展群眾參與性強的文化旅游活動 |
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12 |
建立以鄉土鄉情研學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 |
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13 |
支持各鄉村依托自然和文化遺產資源、公共設施、工礦企業,建設一批研學旅行基地。鼓勵對研學旅行給予價格優惠 |
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等 |
2020年10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 |
14 |
傳承和弘揚老字號品牌,加大對老字號紀念品的開發力度 |
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15 |
整治規范鄉村旅游紀念品市場,大力發展具有地方鄉土特色的商業街區,鼓勵發展特色餐飲、特色民宿。 |
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2020年10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 |
16 |
制定鄉村旅游信息化標準,加快智慧景區、智慧旅游企業建設,完善旅游信息服務體系 |
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2020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
17 |
加強旅游道路特別是橋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對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旅游場所特種設備定期開展安全檢測 |
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市場管理局等 |
持續實施 |
18 |
完善旅游安全服務規范,旅游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風險防范及應急救助技能培訓。旅行社、景區要對參與高風險旅游項目的旅游者進行風險提示,并開展安全培訓。景區要加強安全防護和消防設施建設 |
文化和旅游局、應急管理局等 |
2020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
19 |
完善旅游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記錄 |
文化和旅游局、商務局、市場管理局、公安局、稅務局等 |
持續實施 |
20 |
加強鄉村旅游市場綜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黑導游”和誘導、欺騙、強迫游客消費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和價格欺詐的行為,積極營造誠實守信的消費環境,引導旅游者文明消費 |
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公安局、商務局等 |
持續實施 |
21 |
推動鄉村景區景點進一步做好文明創建和文明旅游宣傳引導工作,加大景區文明旅游執法力度,杜絕亂刻亂畫、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行為 |
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22 |
政府引導,推動設立文化旅游產業基金 |
財政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持續實施 |
23 |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開辦旅游企業,修建旅游設施涉及改變土地用途的,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文化和旅游局等 |
2020年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 |
解讀鏈接:市文旅局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快鄉村旅游發展的意見》的解讀